潮南发出: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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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5月26日 22:40 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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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平台法律顾问|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-林塭丰
来源 |汕头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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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份,潮南交警大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,依法查扣了一批交通违法车辆,仍有636辆违法车辆(清单附后,其中汽车2辆、二轮摩托车254辆、电动二轮摩托车378辆、三轮摩托车1辆、电动自行车1辆)超过30日未接受处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一百零七条以及《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,现进行公告。
请下列车辆所有人(车主)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,持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手续到查扣单位接受调查处理;逾期不接受处理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、销毁处理。
潮南交警大队联系电话:87774330。
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4年5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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